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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普法工作初步构想
引用本文:姜雄伟.种子普法工作初步构想[J].中国种业,2011(Z2):11-11.
作者姓名:姜雄伟
作者单位:湖北省种子管理局
摘    要:普法工作是种子管理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其涉及的对象应当多元化、全方位,并不仅仅局限于广大农民群众。省农业厅领导归纳总结的"三告"(报告政府、告诫企业、告诉农民)用在普法工作上也非常的贴切,普法的对象包括上级领导,种子选育者、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同时也包括不直接参与农业活动的广大公众。普法对象包括上级领导和社会公众,是为了争取理解与支持,便于工作的开展,提升种子管理机构的地位与威望,也为了加大对种子行业的监督。在日常汇

关 键 词:普法工作  种子法  管理机构  法律法规  农民群众  种子企业  种子选育  农业活动  种子行业  归纳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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