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重特大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任何人不得拒绝对事故的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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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石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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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农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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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福建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暂行规定》。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当地122(或110)、120和单位负责人。现场附近的其他群众有义务迅速向122(或110)和120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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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处理 事故应急救援 事故现场 事故调查 善后处理 福建省 省政府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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