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的制度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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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稼东.论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的制度完善[J].新农村(黑龙江),2010(9):162-162,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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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稼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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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党校,上海普陀200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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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城市社区居民自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完善社区居民自治的组织机构——居民委员会的制度建设是推进社区居民自治的重要内容。因此,改革居民委员会的制度建设,从原有的准行政管理型模式逐步过渡到民主协商、合作型治理模式是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我国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制度的理性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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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城市社区居民自治 民主协商 合作型治理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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