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事,“广西农机限上三级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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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三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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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1年11月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经贸委、公安厅、交通厅联合发出《关于整治交通安全秩序的紧急通知》[桂经贸字(2001)669号],其中规定:“拖拉机和农用机械不准上三级以上(含三级)公路行驶……”。文件下发后,广大机手反映强烈,表现出极度的不解和抵触情绪。笔者在采访中看到,机手议论纷纷,情绪激动:“拖拉机不准上三级路,有何法规依据?”、“我们每天都要开拖拉机过公路去耙田种地,现三级公路不能走了,我们的农活怎么干?”、“农民购买拖拉机农忙下田作业,农闲上路搞运输,连三级路都不能走了,买拖拉机有什么用?这是什么富民政策?”、“修路是为了促进经济发展,现在二级、一级公路修到了家门口,原来三级路、四级路拖拉机可以走,现扩宽为二级、一级路了,却不让拖拉机走,旁边又不修机耕道,请问我们该往哪里走?”、“拖拉机原来可上一、二级公路,现在不给上了,请问交通部门对拖拉机减收多少养路费?”……甚至有一些机手质问政府干部“你们都是吃米、吃肉长大的,拖拉机不准上三级路,我们怎样运米、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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