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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对进境动物的检疫要求
引用本文:陈之莹.泰国对进境动物的检疫要求[J].中国进出境动植检,1994(2).
作者姓名:陈之莹
摘    要:动物的进境程序 1.动物至少在进境前15天须得到进境口岸检疫兽医官的许可。 2.进境许可证及检疫要求由泰国农业合作部畜牧发展局局长签发。 3.只有携带由出口国官方检疫兽医官出具的动物健康证书(证明符合进口国要求并有官方印章),进境许可证才是有效的。按照部法规,须交纳检疫费。 4.所有进境动物在到达进境口岸时,在船上或着陆地必须接受卫生检查,检疫合格后方可进境。 5.按照检疫要求,着陆后动物需经过一段时间的检疫。畜牧发展局局长可授权规定其他合理的检疫要求。 6.动物隔离检疫期间,货主应支付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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