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犯罪嫌疑人自愿性保障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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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行江 陈心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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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大学 法学院,安徽大学 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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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安徽大学廉政法治协同创新中心项目“安徽贿赂犯罪实证研究”(ADLZFZ15ZD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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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诸多热议的问题中,自愿性保障应当是最重要、最核心的问题。做好自愿性保障既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当然要求,又能有效降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更是此项改革最终成败的分水岭。但伴随着这一核心问题而来的,却是公安司法机关欺诈胁迫、被害人极力反对、犯罪嫌疑人违心认罪等重重阻碍。想要最终克服这些阻碍,从根本上解决自愿性保障问题,还得从落实法院审查、建立回转机制、保障上诉权利、明确律师定位四个有效措施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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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认罪认罚从宽;犯罪嫌疑人;自愿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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