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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运输车归属公安部门的利与弊——对青海省湟中县的调查
引用本文:田恩梅.农用运输车归属公安部门的利与弊——对青海省湟中县的调查[J].中国农机监理,2005(7):25-25.
作者姓名:田恩梅
作者单位:青海省湟中县农机管理站
摘    要: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赋予了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对上路行驶的农业机械牌证发放、技术检验等监督管理权限和范围,使农机监理部门开始对拖拉机真正行使全面的管理,农机监理部门的职能和行政执法的主体地位也明确下来,它将促使农机监理改变以往的工作方法,但监理职能发生了变化,农用运输车管理权限交出去后,农机监理工作范围相对缩小,交警部门的管辖区扩大,针对这样的新情况,笔者对青海省湟中县做了调查。一、基本现状湟中县是青海省农机大县之一,机械拥有量大,全县10镇8乡,418个行政村,现有各类农业机械3.5万多台…

关 键 词:农用运输车  农机监理  管理机构  青海省湟中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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