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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与思考
作者姓名:王进 洪轶群
作者单位:兰溪市农业局
摘    要:
2005年,《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的施行,明确了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从事同类或者相关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依据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按照章程进行共同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兰溪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正式起步于2002年,几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下,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不断增加,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关 键 词:专业合作社 农民 家庭承包经营 农业产业化经营 生产经营者 培育 法律地位 民主管理 经济组织 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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