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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益诉讼必须厘清的几个问题
引用本文:常纪文.环境公益诉讼必须厘清的几个问题[J].农村实用科技,2015(3):43.
作者姓名:常纪文
作者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摘    要:1.公益诉讼赔偿金归谁所有?我国的通常做法是:一是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对受损的环境停止侵害、予以修复;二是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予以处罚,并征收相关的费用。如果由谁提起损害赔偿就给谁,明显不符合环境公益诉讼设立的初衷。2.外国环保组织能否在中国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民事诉讼法》《环境保护法》都没有对社会组织的国别做出明

关 键 词:环境公益诉讼  环保组织  民事诉讼法  《环境保护法》  损害公共利益  损害赔偿  提起诉讼  合并审理  环境利益  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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