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落户”女方家,也必须赡养亲生母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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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颜东岳.儿子“落户”女方家,也必须赡养亲生母亲[J].新农村,2013(12):3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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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颜东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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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辑同志:我是一名农村妇女。七年前,我儿子结婚,并"落户"女方家,我们对此均无异议。如今,我丈夫已去世,年届七十的我生活难以自理,需儿子照顾。可儿子认为其已属于女方家庭成员,与我之间虽有血缘关系,但已没有赡养的义务,因而对我不闻不问。请问:儿子的做法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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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儿子 母亲 农村妇女 家庭成员 血缘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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