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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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江宜,傅博,金冉冉.论我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J].绿色大世界,2012(3):230-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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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江宜 傅博 金冉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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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国地质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2]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北京100732 [3]招商银行天津分行,天津30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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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项目编号:08CJY027);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资源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项目编号:2009B015);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煤炭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研究”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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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指出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是一种新的环境保护手段。对该制度的提出背景及内涵进行了论述,并对国内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包括完善保证金制度,明确企业的环境主体责任,加快完善法律法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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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矿山环境 保证金制度 生态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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