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种子标签管理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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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滕振勇 林孝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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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种子总站,福州,35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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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业部第49号令<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农作物种子标签应当标注作物种类、种子类别、品种名称、产地、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生产年月、生产商名称、生产商地址以及联系方式.第五条又对主要农作物、混合种子、药剂处理的种子、转基因种子、进口种子、分装种子、含有杂草种子的种子等七种情况的种子标签作了具体规范.第十五条规定作物种类等八项内容必须直接印制在包装物表面或者制成印刷品固定在包装物外.笔者认为种子标签的内容应明确以下3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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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种子管理 标签管理 作物种类 进口种子 标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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