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改后辽宁省公益林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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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大治 高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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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辽宁省林业技术推广站,辽宁沈阳,110036 2. 阜新县林业局林业调查设计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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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生态公益林是森林分类经营的产物,它存在的宗旨主要是提供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维持生态平衡、国土保安等公益性、大众性服务和产品。200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至此林权改革全面铺开。林权制度改革把所有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包含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和天然林),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然而公益林的生态优先属性必然制约林农的经营。通过调研,对这些潜在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一些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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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益林 林权改革 生态效益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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