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为进一步健全森林防火工作机制,主动、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森林防火信息,正确引导森林防火舆情,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森林防火信息发布内容(一)森林火灾信息:森林火灾的发生、发展、扑救情况,年度、季度、月份或重点时段,以及春防、秋冬防期间森林火灾综合情况和采取的措施。(二)森林防火工作信息: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森防指)、国家林业局、相关部门和单位、各省(区、市)领导有关指示要求,森林防火重大部署及举措,基层工作经验和先进人物典型事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