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存在问题及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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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彭景书,刘荭.我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存在问题及对策[J].动物检疫,2012(4):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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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景书 刘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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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深圳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广东深圳518067 [2]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广东深圳518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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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规范水产苗种产地检疫,2011年3月17日,农业部关于印发《鱼类产地检疫规程(试行)》等3个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的通知,我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进入了实施阶段,然而,已经落后陆生动物的产地检疫30多年。我国的苗种的产地检疫,主要依托水产技术推广、水产病害防治中心(水生动物防疫站)和水产研究所等单位开展。对此,各地党政领导重视程度、机构设置与管理及养殖水平、防疫水平、地理位置、经济实力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本文针对产地检疫中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技术服务三位一体存在的问题,谈谈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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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产地检疫 水产苗种 动物防疫站 检疫规程 水产技术推广 水产病害防治 行政管理 水产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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