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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方寸地,挥刀伤人实不该
引用本文:胡为.为争方寸地,挥刀伤人实不该[J].农家顾问,2006(9):71-71.
作者姓名:胡为
摘    要:陈某、翟某为河南渑池县西村乡同村村民。两家的责任田相临.陈家的地在西侧,翟家的在东侧。由于两家地多年未耕种,界石已看不清。翟某在2006年4月10日耕地时向西侧多耕了约一尺宽。陈发现后就到翟家理论。由于界石无法辨认.双方互不相让.发生争执,在厮打中翟某用菜刀砍伤陈某头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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