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防止列车撒落火源引起森林火灾的几点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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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元卿,赵树质,何延荣.对防止列车撒落火源引起森林火灾的几点建议[J].森林防火,19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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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元卿 赵树质 何延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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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林业厅防火办,大兴安岭防火中心,大兴安岭防火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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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86年4月9日11时13分至11时30分,加格达奇铁路分局1603次货车,从白桦排至加南车站行驶,列车过后,列车前进方向右侧山区先后连续发生12处山火,过火面积为6,250亩,其中林地面积3,350亩,荒山草地2,900亩。扑打这12处山火共出动八架次米八直升飞机,874人次,1,993个工日,机动车辆八台次,扑火损失约计2.5万元,当地护林防火部门和群众反映这12处山火,是由1603次列车撒落火种引起的。历年来,大兴安岭林管局所属林区,由于列车引起森林火灾甚多,损失巨大。据调查自1969年至1986年4月末为上,大兴安岭林区共发生列车撒落火源造成的火灾99起,占同期山火总数的12.1%,占查明火因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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