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 |
| |
摘 要: | 第一条 为了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强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建立畜禽及畜禽产品可追溯制度,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畜禽标识是指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耳标、电子标签、脚环以及其他承载畜禽信息的标识物。
|
关 键 词: | 畜禽产品 档案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标识 养殖 畜牧业生产 重大动物疫病 产品质量安全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