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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野生动物法对“野生动物”的界定比较
引用本文:刘元.中美野生动物法对“野生动物”的界定比较[J].野生动物,1998(2).
作者姓名:刘元
作者单位: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北京,100714
摘    要:本文所称的野生动物法,是指一个国家的野生动物法的整个体系而不限于某一部法律、法规或规章。中国的野生动物基本法是《野生动物保护法》颁布已有十个年头了。了解和借鉴国外野生动物立法的经验无疑将有裨于提高和完善我国的相关立法。在世界范围内,美国的野生动物立法是很具代表性和先进性的所以笔者选择美国作为比较研究的对象。按我国的立法习惯,中国《野中动物保护法》没有单列出“定义”,但在第二条中对‘野生动物’的概念做了法律意义上的界定,这是值得称道的。“野生动物”是野生动物法中最重要的一个概念,因为它用以确定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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