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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Agroforestry中译名的看法
引用本文:周松涛,赵名生.对Agroforestry中译名的看法[J].江苏林业科技,1992(2).
作者姓名:周松涛  赵名生
作者单位:淮阴市多管局 (周松涛),徐州市多管局(赵名生)
摘    要:Agroforestry是国际国内的热门课题。中国是国际公认的Agroforestry的大国,但国内中译名十分混乱,有译成农林业、混农林业,农区林业、农林复合经营体系等。讨论并统一Agroforestry的中译名,不仅是一个学术名词问题,而且还关系到学术概念与学习内涵的统一,也关系到农、林混作地区林业事业的长期稳定和林业生产的持续发展。国际农林业研究会(ICRAF)对Agroforestry作了这样的定义:“Agroforestry是一种土地利用技术和系统制度的复合体系,是有目的地把多年生木本植物与农业、牧业用于同一土地经营单位,并采取时空排列或短期相同的经营方式,在复合系统的不同组成之间存在着生态学和经济学方面的相互作用。”这个权威定义,主要是两方面的内容:(1)这是一种有目的地使农业与林业、牧业在同一块土地经营的种植制度,(2)在这种种植制度的不同组成之间存在着生态学与经济学方面的关系。 1989年秋季,在林业部委托中国林科院举办的黄淮海开发林业技术研讨会上,一些专家提出了这个问题,并主张把Agroforestry中译名译成“农用林业”,与此同时中国林科院林研所的学术刊物《泡桐》已更名为《泡桐与农用林》。对此,我们提出不同看法,与同行专家商榷。我们认为这个译名是不妥的,主要理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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