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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金秀县大瑶山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探讨
引用本文:韦美玲.广西金秀县大瑶山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探讨[J].广西林业科学,2001,30(3):152-154.
作者姓名:韦美玲
作者单位:广西林业勘测设计院,南宁,530001
摘    要:生态公益林的补偿问题,是我国生态公益林保护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金秀大瑶山生态公益林区是广西规模最大的水源林区,又是国家公益林区,在广西乃至全国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如何制定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解决生态公益林补偿,本文在最近的金秀大瑶山生态公益林补偿与保护试点项目调研中进行了探讨,采用费用投入法,直接替代法、损失等额补偿法和银行本金折息法进行计算,并对4种计算方法得出的结果进行分析比较。结果表明,金秀大瑶山生态公益林每年每公顷的补偿标准为36.39-41.58元。经过论证比较,建议金秀大瑶山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采用每年每公顷37.5元。按金秀县大瑶山生态公益林面积15.54万hm^2计算,全县每年生态公益林补偿金额为5830.0万元。

关 键 词:生态公益林  补偿标准  金秀县  广西
文章编号:1006-1126(2001)03-0152-03
修稿时间:2001年6月28日

Dicussion of Compensating the Value for Ecological Public Welfare Forestry in Jinxiu, Guangxi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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