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船舶检验工作的里程碑《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出台——农业部渔船检验局局长包盛清答记者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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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莉萍.渔业船舶检验工作的里程碑《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出台——农业部渔船检验局局长包盛清答记者问[J].中国水产,2003,3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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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莉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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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本刊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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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于2003年6月27日由国务院第383号令公布,将于2003年8月1日起施行,就《条例》的出台,本刊记者采访了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局长包盛清。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具有什么样的意义?包盛清:《条例》的出台是我国渔业船舶检验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它标志着渔业船舶检验工作正在逐步走上法制化的轨道,体现了国家对渔业安全工作的重视,也说明了我国对国际通行的船舶法定检验制度,继2000年新修订的《渔业法》之后,又一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予以了肯定。《渔业船舶检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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