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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收入10%须用于农田水利建设
摘    要:江苏省水利厅近日下发《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县(市)统一按照当年实际缴入地方国库的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扣除当年从地方国库中实际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等成本费

关 键 词:收入  农田水利设施  国有土地使用权  建设资金  国库  土地出让  拆迁补偿  协议出让  农田水利建设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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