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行政执法的新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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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寿尧,阎安,刘锦峰.种子行政执法的新发展[J].种子,2006,25(4):107-108,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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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寿尧 阎安 刘锦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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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盐城市农林局,盐城,224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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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习惯上提到“执法”两字,就会想到查处违法案件,实行罚款等处罚,使当事人及一定区域内的相关人员在一定时期内产生畏惧心理.这样做虽然在短时期内违法行为得到了遏制,但是治标不治本,而且容易出现反复,乃至反弹,形成违法-查处-违法……的恶性循环,种子行政执法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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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执法 种子 违法案件 违法行为 恶性循环 当事人 |
收稿时间: | 2005-12-25 |
修稿时间: | 2005-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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