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专业
林业
农学(农艺学)
农业工程
农业基础科学
农作物
水产、渔业
畜牧、动物医学、狩猎、蚕、蜂
学报及综合类
园艺
植物保护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国家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实行管理收费制度
摘 要:
最近,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决定,对国家允许进出口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制品实行进出口管理收费制度.规定:1、凡进出口野生动植物或其产品、制成品的,必须向濒危物利进出口管理机构申办手续和交纳有关费用;2、贸易性出口,按每次允许出口总金额计收管理费;一类计收70%,二类60%,其它50%.其中人工养殖按以上收费标准分别递减1%.3、对进口、再出口的,暂时免收管理费.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