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家禽检疫标志制度之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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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赖思纯,吴永秀.实施家禽检疫标志制度之我见[J].中国禽业导刊,2007,24(17):3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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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赖思纯 吴永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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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珠海市金湾区动植物防疫监督所,珠海市斗门区动植物防疫监督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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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禽类动物及其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由珠海市农业局、市工商、市食品药品管理局、市卫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城管局联合下发《关于实行禽类动物及其产品检疫标志制度的通知》,规定从2007年5月15日起,对市内上市的禽类动物及其产品实行检疫标志制度。但本人认为推进此项工作值得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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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家禽检疫 重大动物疫病 高致病性禽流感 质量技术监督局 安全卫生管理 生命财产安全 产品检疫 身体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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