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鲵获救记 |
| |
引用本文: | 吴亦杉,鲁邦勇.大鲵获救记[J].森林公安,2005(6):36-36. |
| |
作者姓名: | 吴亦杉 鲁邦勇 |
| |
作者单位: | 湖南省张家界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
| |
摘 要: | 2005年5月15日,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冯某某犯非法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濑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至此.这起跨省非法运输、出售、收购大鲵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
关 键 词: | 大鲵 国家重点保护 人民法院 张家界市 野生动物 有期徒刑 湖南 运输 出售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