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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农业综合执法保护农民利益
引用本文:周山川,于文刚.强化农业综合执法保护农民利益[J].山东农业,2002(11):25-25.
作者姓名:周山川  于文刚
作者单位:海阳市农业局 (周山川),海阳市农业局(于文刚)
摘    要:海阳市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围绕做好新形势下农业执法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原则,把完善县级农业依法行政工作作为新形势下加速农村经济发展进程的一项重要举措,初步构建了农业综合执法新体系,使依法治农和农技推广事业协调共振,实现了同步发展。农业执法出现了宣传力度加大、打假力度加大、扶优力度加大的三大转变。 海阳市农业局在加强畜牧兽医、农业机械行业执法工作的同时,以种植业方面执法工作为重点,立足实际,多管齐下,有针对性地进行了积极和有益的探索,初步构建起了一个综合执法新框架。 ——凸现地位,加强组织领导。根据省、市农业部门要求,结合机构改革的实

关 键 词:农业  综合执法  农民  农产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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