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供电企业对窃电证据的提取与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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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向天学.浅议供电企业对窃电证据的提取与收集[J].农村电工,2004,12(1):1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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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向天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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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445000,湖北省恩施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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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反窃电活动中,弄清窃电证据种类的划分和窃电证据的合法提取至关重要,是关系到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的大事。下面就窃电证据的提取作初步探讨。1窃电证据种类的划分1.1按其是否负有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出所能证明的事实,可将窃电证据分为本证和反证。本证即负有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出的,用以证明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的证据。反证即当事人为了推翻对方所主张的事实,而另提出其他事实所举出的证据。如在供电部门用电检查过程中,用户不服供电部门的处理决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本证由用户提出,反证就由供电部门提出。1.2按窃电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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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供电企业 窃电证据 反窃电 《用电检查管理办法》 |
修稿时间: | 2003年10月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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