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区内排放废水 谨防构成污染环境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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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颜东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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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34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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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编辑同志:我们是一小区的业主。居住在一楼的钟某从两年前起,在既无环保审批手续,也无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况下,即利用室内从事非法电镀加工,产生的污水则直接排放到小区的水沟、渗坑、过道等公共场所。经环保部门对电镀废水现场采样鉴定,样品中含六价铬、铅、锌等多种有毒化学物质。其中六价铬8.49×102mg/L,大大超过《电镀污染物排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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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排放废水 污染环境 小区 污染防治设施 有毒化学物质 环保部门 电镀加工 公共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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