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我国审判委员会制度之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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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褚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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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济南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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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审判委员会制度自我国新民主主义时期至今,已经走过了几十年的路程。审判委员会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审委会在现阶段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它可以有效抵御来自司法外部的压力,防止司法腐败;有利于集思广益,提高办案质量等。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在当今司法体制下,审判委员会制度存在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有必要对审判委员会制度进行适当改革,改革的措施主要是:改革审判委员会的人事任免制度;转变其工作重心;将审委会划分为若干专业审判委员会;改变其审理案件的方式;同时必须严格明晰追究错案责任;选派检察官列席审委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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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审判委员会 改革 司法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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