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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
引用本文:苏洪祥.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J].养殖技术顾问,2013(8).
作者姓名:苏洪祥
作者单位:吉林省柳河县柳河镇畜牧兽医站 吉林柳河 135300
摘    要:1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
  首先凡是进入我县的兽药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营业执照》、产品批准文号、产品质量承诺书、业务员身份证、产品确认登记申请表等7个方面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红章。登记备案的产品经农业部和省兽药饲料监察所抽检为不合格产品的,立即注销其销售资格,且第2年也不再进行登记备案。同时要严格对外省兽药质量的监管,实施兽药追溯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经营或者使用未经登记备案的兽药要及时清缴和销毁,严把兽药市场准入门槛,加强对兽药企业的管理,坚决遏制假劣药品进入我县,保障进入我县兽药市场兽药产品的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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