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用电人在供用电合同关系中的地位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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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涛,韩文嵩.实际用电人在供用电合同关系中的地位界定[J].农电管理,2023(2):6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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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涛 韩文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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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天津唯睿律师事务所;;2.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城南供电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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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实际用电人是通过使用电能、交纳电费的事实表象来对民事主体的一种身份界定,不意味着实际用电人就天然的是供用电合同关系中的用电人。供用电合同关系中的用电人是享有合同权利义务的民事主体,而实际用电人虽然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成为该民事主体,但在更多的情况下,其本质上仅是供用电合同关系之外的第三人。准确界定实际用电人在供用电合同关系中的法律地位,对避免混淆供用电合同关系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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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实际用电人 用电人 事实供用电合同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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