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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箱
作者姓名:方福建
摘    要:
方律师:我是一名现役军人,前段时间,我妻子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向法院提出离婚,我不同意,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法院能不能判决离婚?读者吴平吴平朋友:首先,我想应该确定一个问题,即:你妻子是不是现役军人?如果你妻子不是现役军人,那么,根据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处理现役军人的配偶起诉离婚的案件时,应按《婚姻法》第26条之规定进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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