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次授予农业植物新品种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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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最近在北京召开的全国首届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会议上,我国有个.我国首次授予农业植物新品种权[J].吉林农业科学,2001,26(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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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最近在北京召开的全国首届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会议上,我国有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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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近在北京召开的全国首届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会议上,我国有38个(水稻、玉米)新品种获得了首批品种保护权,这是农业部从已授理的124件品种权申请中评定出来的。
授予植物新品种权在我国尚属首次,是意义深远、非同寻常之事。育种单位或个人在拥有品种权之后,可以通过对品种权的转让或实施,从生产、销售和使用授权品种繁殖材料中获得相应的经济回报,为继续从事育种创新提供资金保障,从而调动育种者的积极性,加速植物育种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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