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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的几点做法
引用本文:宋松祥,李卫平.关于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的几点做法[J].上海农业科技,2005(4):7-7.
作者姓名:宋松祥  李卫平
作者单位:浙江省德清县农业局,313200
摘    要:2001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第28条规定:对生产销售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的农业转基因产品,要有明显的标识。2002年5月,农业部发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在其附件中规定了第1批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包括大豆、大豆油、豆粕、玉米等。依据上述条例和规章,我们在转基因管理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关 键 词: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  中国  行政执法  转基因农产品  生态安全
收稿时间:2005-02-25
修稿时间:2005年2月25日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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