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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与农业(Ⅳ)——WTO成员的权利与义务及我国农产品方面所作的承诺
引用本文:刘继东,管业坤,聂进宝.WTO与农业(Ⅳ)——WTO成员的权利与义务及我国农产品方面所作的承诺[J].江西畜牧兽医杂志,2002(4):41-41,43.
作者姓名:刘继东  管业坤  聂进宝
作者单位:1. 江西省畜牧兽医局,江西,南昌,330046
2. 江西省畜牧技术推广站
3. 高安市畜牧水产局
摘    要:<正>作为WTO的成员,必须遵守WTO的规则,做出加入WTO的承诺,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履行相应的义务。但是由于各个成员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状况、技术水平等差距,要让每个成员的权利与义务完全平衡是不可能的。在多边贸易时,如何切实履行义务,同时充分享受规则及协议给予的各项权利。

关 键 词:WTO  农业  权利  义务  中国  农产品贸易
文章编号:1004-2342(2002)04-00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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