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与农业(Ⅳ)——WTO成员的权利与义务及我国农产品方面所作的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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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继东,管业坤,聂进宝.WTO与农业(Ⅳ)——WTO成员的权利与义务及我国农产品方面所作的承诺[J].江西畜牧兽医杂志,2002(4):41-4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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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继东 管业坤 聂进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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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江西省畜牧兽医局,江西,南昌,330046 2. 江西省畜牧技术推广站 3. 高安市畜牧水产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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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作为WTO的成员,必须遵守WTO的规则,做出加入WTO的承诺,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履行相应的义务。但是由于各个成员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状况、技术水平等差距,要让每个成员的权利与义务完全平衡是不可能的。在多边贸易时,如何切实履行义务,同时充分享受规则及协议给予的各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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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WTO 农业 权利 义务 中国 农产品贸易 |
文章编号: | 1004-2342(2002)04-004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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