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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对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进行补贴
摘    要:为保障猪肉质量安全、有效保护消费者利益,根据国家财政有关规定。2008年2月,江西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实行财政补贴。其中病害猪损失补贴的对象为提供病害猪的货主和国家经营的企业,财政补贴标准为500元/头,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的对象为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财政补贴标准为80元/头。

关 键 词:无害化处理  财政补贴  猪肉  病害  江西  国家财政  屠宰企业  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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