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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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为加快绥滨县建设现代化大农业的进程,近年来,我们加大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力度,特别是在2014年两大平原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中,作为试点先行县,创新农业经营主体被摆上重要日程。通过逐步建立起以农民合作社为主体,以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两翼,以社会工商资本、农业企业和社会化服务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进一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充分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潜能,破解影响和制约现代农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增强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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