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文件 农牧发[2000]21号 关于加强肉骨粉等动物性饲料产品管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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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业、农牧)厅(局、办),外经贸委(厅、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为了加强肉骨粉等动物性饲料产品(包括肉骨粉、骨粉、肉粉、血粉、血浆粉、动物下脚料、动物脂肪、干血浆及其他血液产品、脱水蛋白、蹄粉、角粉、鸡杂碎粉、羽毛粉、油渣、鱼粉、磷酸氢钙、骨胶,以及用上述原料加工制作的各类饲料,下称动物性饲料产品)的管理,防止使用禁用的动物性饲料产品,保护我国畜牧业生产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和《进口饲料和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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