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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的主体范围有哪些
引用本文:牛小萍,张少宇.精神损害赔偿的主体范围有哪些[J].农村.农业.农民,2005(5):34-36.
作者姓名:牛小萍  张少宇
摘    要:近年来.随着社会生产、生活的迅速发展.人们对精神领域的关注也逐渐达到一个新的水平.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件数量不断增长.挑战着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我国已初步确立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随着该制度时侵权行为法的发展不断进行突破.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和适用客体也有了扩张从1986年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到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出台.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日益发展和进步。但还存在着很多问题……

关 键 词:赔偿制度  精神损害  损害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  《民法通则》  2001年  1986年  社会生产  若干问题  权利主体  侵权行为  案件  客体  适用
修稿时间:200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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