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的主体范围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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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牛小萍,张少宇.精神损害赔偿的主体范围有哪些[J].农村.农业.农民,2005(5):3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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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牛小萍 张少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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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随着社会生产、生活的迅速发展.人们对精神领域的关注也逐渐达到一个新的水平.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件数量不断增长.挑战着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我国已初步确立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随着该制度时侵权行为法的发展不断进行突破.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和适用客体也有了扩张从1986年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到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出台.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日益发展和进步。但还存在着很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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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赔偿制度 精神损害 损害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 《民法通则》 2001年 1986年 社会生产 若干问题 权利主体 侵权行为 案件 客体 适用 |
修稿时间: | 2005年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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