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编辑同志:去年因修建高速公路,我家的承包地被征用了2668平方米(4亩),剩余1334平方米(2亩)。今年,政府将我家的人全部转为非农业户口。“农转非”后,我家仍在原地居住,家人都没有工作,想继续耕种剩余的承包地,可村委会不同意,硬是把剩余的地强行收回了。请问,村委会这样做对吗?读者杨军杨军读者:村委会的做法是不对的,违反了有关法律的规定。由于土地不仅是农民重要的生产资料,也是他们的生活保障,所以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期内,发包方原则上不得收回或调整承包地。但是,承包期内出现特殊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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