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产品企业标准的编写要求及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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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纹芳 时胜远 郝兆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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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东北农业大学动物营养研究所 [2]黑龙江省饲料工业办公室 [3]黑龙江质量技术监督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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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企业,应当按照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并实行生产记录和产品留样观察制度。”因此,饲料生产企业的产品必须要有产品执行标准。产品标准是企业组织生产和经营的依据,是企业的核心技术文件,同时它也是对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检验的重要判定依据。产品标准的高低取决于标准的水平,高水平的产品标准对于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鉴于目前企业制定饲料产品企业标准尚存在许多问题的实际情况,本文对饲料产品企业标准的编写基本要求作以简述,并就标准的制定、修订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谈些粗浅的建议,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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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产品企业标准 编写要求 生产记录 饲料生产企业 产品标准 质量监督检验 核心竞争力 标准组织 产品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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