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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索赔可以选择对象吗?
摘    要:两个月前的一天上午,我乘坐李某的出租车回娘家。途中,李某的车与孙某驾驶的小货车相撞,致使我身受重伤,为此花去医疗费近万元,其他方面的损失也很大。该事故经交警部门处理,认定孙某负全部责任。考虑到孙某家境困难,赔偿能力十分有限,于是就要求李某赔偿我的损失。因为我身受重伤,承运人李某是有责任的,且其有赔偿能力。可李某认为,在本次事故中,他也是受害者,我受伤责任完全在于孙某,因而拒绝了我的索赔。请问,交通事故索赔中能否“择富弃贫”?

关 键 词:交通事故  选择对象  索赔  交警部门  出租车  医疗费  责任  赔偿  承运人  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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