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县级农机监理事业发展的瓶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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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雁秋,张砚清.浅谈县级农机监理事业发展的瓶颈[J].中国农机监理,2009(9):4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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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雁秋 张砚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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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省梅河口市农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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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吉林省县级农机安全监理部门按照《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的农业机械的注册登记、检验和驾驶操作人员的考试、审验等日常业务工作;在乡村道路、田间、场院承担着依法处理违规使用农业机械的行为,这些职能的授予,无疑为农机监理机构依法从事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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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机安全 监理事业 县级 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农业机械 驾驶操作人员 农机监理机构 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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