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的公路验收合格是否还要交质量保证金 |
| |
引用本文: | 袁仕友.修建的公路验收合格是否还要交质量保证金[J].新农村,2007(8):35-35. |
| |
作者姓名: | 袁仕友 |
| |
摘 要: | 编辑同志:最近,我村自筹资金80万元硬化连接村外的公路,现已竣工。结算时,我村欲暂扣6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以保证施工单位在一年之内公路出现质量问题时免费返修。但施工单位以公路已由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为由,拒绝交纳质量保证金。请问:修建的公路验收合格,就可以不交纳质量保证金吗读者黄同辉黄同辉读者:交通部2006年1月27日公布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33条规定:“铺筑沥青(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公路、大桥、特大桥及隧道工程应当设定质量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金。质量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质量保证金一般为施工合同额的5%。质量保证金由…
|
关 键 词: | 质量问题 保证金 公路 修建 施工单位 主管部门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