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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形势下农机政策性保险工作的探讨
作者姓名:陈卫东
作者单位:扬州市江都区农机安全监理所
摘    要:1农机政策性 保险实施现状自《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实施以来,投保“交强险”成了上道路拖拉机注册登记和办理年度检验等业务工作的前置条件。在实施农机政策性保险之前,由于农机保险费率低、赔付高、工作成本大,扬州市江都区各家保险公司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亏损,导致各家公司对开展拖拉机保险业务没有积极性,农民机手投保无门,上访不断,农机投保难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近几年,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各级政府的关心重视下,在区农保办、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该区将农机政策性保险纳入农业政策性保险范畴,明确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江都支公司承担该保险业务,

关 键 词:农机  强制保险  险工  交通事故责任  保险公司  保险业务  前置条件  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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