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木材市场开放后,在木材生产流通中长期存在的价格背离价值的矛盾得到了缓和。但由于现行木材议购议销价格不太合理,目前林区出现了大材好材畅销,小材次材滞销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径级差价、等级差价没有执行好。如有些地方为了省事,实行按“统货”作价办法,不分等级、径级,因此用户都要好材、大材,而次材、小材没人要,连造纸厂本来可用小材、次材作原料,现在也要求一等材占10%以上,直径20厘米以上的要占50%。解决意见,议价的木材作价,必须实行按质论价,其差价率,除树种差价作必要调整外,一般可按原出厂价差率作价。树种差率调整:一类提到200%,杉木列为二类160%,松木提到同原来的二类相同,现列为三类125%,杂木原三类现改为四类100%,原四、五类合并为五类按80%作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