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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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州(市)林业局、财政局:
为认真落实省林业厅和省财政厅与各州、市林业局、财政局签订的《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使用责任状》(以下简称《补偿责任状》),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和补偿基金的使用管理,确保国家重点公益林和省级重点公益林保护取得显著成效,我们制定了《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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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工作责任制 云南省 财政厅 林业厅 考核 基金管理 补偿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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