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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摘    要: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发展城市绿化事业,加强城市环境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增进公民身心健康,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市市区范围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必须执行本条例。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列为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的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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